歙县文明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1 |
1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2.1 |
1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歙县文明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为我办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同。2016年歙县文明办国内公务接待共9批次,130人次。主要是用于省市来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市县来考察学习的餐费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77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无保留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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