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捕蛙无人知,民警凌晨抓现形
编辑日期:2018/6/30 来源:歙县林业局 发稿人:张亮 吴文杰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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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歙县森林公安局大阜森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北岸镇白杨村现场抓获非法猎捕棘胸蛙(又名“石鸡”)的汪某,现场缴获棘胸蛙活体22只(安徽省二级、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狩猎工具矿灯一个,网袋6只。
汪某,绩溪县孔灵村人,因家庭困难,想着抓些“野味”出售补贴家用,便于25日夜,趁着深夜无人之时,抱着侥幸心理,携带网袋、矿灯等猎捕工具,驾驶汽油机车来到白杨村山场间水沟内捕捉“石鸡”,汪某从夜里21时沿着山涧一边走一边抓,一直抓到第二天凌晨,心喜着带着“战利品”回去出售,没想到被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目前汪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采取强制措施,22只棘胸蛙予以放生。
入夏以来,正是青蛙、棘胸蛙、鸟、蛇类等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季节,同时也是非法猎捕蛙类、鸟类、蛇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季节,大阜森林派出所根据县局部署,开展了一系法制宣传工作,同时加强夜间辖区巡查。6月份以来,该所共破获非法狩猎案件2起,收缴画眉鸟2只,棘胸蛙22只和猎捕工具若干。
责任编辑:姚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