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捕蛙无人知,民警凌晨抓现形
编辑日期:2018/6/30 来源:歙县林业局 发稿人:张亮 吴文杰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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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歙县森林公安局大阜森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北岸镇白杨村现场抓获非法猎捕棘胸蛙(又名“石鸡”)的汪某,现场缴获棘胸蛙活体22只(安徽省二级、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狩猎工具矿灯一个,网袋6只。
汪某,绩溪县孔灵村人,因家庭困难,想着抓些“野味”出售补贴家用,便于25日夜,趁着深夜无人之时,抱着侥幸心理,携带网袋、矿灯等猎捕工具,驾驶汽油机车来到白杨村山场间水沟内捕捉“石鸡”,汪某从夜里21时沿着山涧一边走一边抓,一直抓到第二天凌晨,心喜着带着“战利品”回去出售,没想到被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目前汪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采取强制措施,22只棘胸蛙予以放生。
入夏以来,正是青蛙、棘胸蛙、鸟、蛇类等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季节,同时也是非法猎捕蛙类、鸟类、蛇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季节,大阜森林派出所根据县局部署,开展了一系法制宣传工作,同时加强夜间辖区巡查。6月份以来,该所共破获非法狩猎案件2起,收缴画眉鸟2只,棘胸蛙22只和猎捕工具若干。
责任编辑:姚 利